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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干中学“红歌”大合唱比赛评分标准及

 文章编辑:Admin 字号:[ ] 编辑时间:2009-11-2 

一、评分标准:

 

1、评分原则:公平、公正

 

2、评分要求:
1)实行10分制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取剩余分值的平均分,并

 

     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最后的比赛成绩。
2)评委打分以8分为起点分,只保留一位小数。

 

3、评分细则:
1)歌曲选取围绕主题,健康积极向上。(1分)
2)服装统一,队形整齐,精神饱满,全员参加。(1分)
3)演唱效果。(8分)

 

二、评委及统分人员

 

1、评委:校领导及音乐教师。

 

2.、统分人员:皮继军、刘庆兰

 

三、奖励办法
  1、每个年级设班级奖8个;一等奖1个,二等奖3个,三个奖4个。
  2
、每个年级设指挥奖3个:评选出3个优秀指挥奖。

 

四、音响、字幕:熊劲、吴伟

 

五、后勤(场地桌椅):胡平

 

六、摄像、宣传:邹小灵、李全胜

 

七、安全秩序:谢云华

 

八、现场协调:张小文、杨庚云

 

九、主持:贺珊

 

十、演唱安排:
114日(星期三)下午第一、二节课高一年级(按抽签顺序出场)
11
4日(星期三)下午第三、四节课高二年级(按抽签顺序出场)

 

 

 

 

新干中学团委

 

2009.10.2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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